师海波
蛇年春节前夕,32岁的王和清特意将自己在劳教所里写的《一个原“法轮功”练习者的“转化日记”》打印成册,作为“特殊年货”赠送给自己的亲朋好友,目的是和大伙一起永远铭记住这段苦涩而难忘的历史。
这位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园艺系的年轻人,以朴实无华的语言记录了自己正确认识从而决心告别“法轮功”的全过程。
在2000年11月28日的日记里,王和清记录了他是如何迷恋上“法轮功”的:“1996年我从湖南老家来到海南岛,成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一名保险代理人。在中学时期,我就对《奥秘》、《气功与科学》等书刊抱有兴趣,对大自然及人体的各种特异现象充满了好奇和神秘之感。1997年8月的一天,我捧着《转大法轮》几乎是一口气看完了,感觉真是太玄了,太超常了,修炼之后可成佛、道、神。后来又慢慢看到一些练功点上悬挂的‘法轮功’简介,我开始对李洪志和他所标榜的‘法轮功’迷恋起来,久而久之逐渐完全生活在李洪志的‘法轮世界’里。
王和清对记者说:“那时我真是太天真了。对李洪志一伙以练功健身治病为名,企图达到对练功者进行精神控制的目的毫无觉察,反而是如痴如醉,越陷越深。在1999年7月22日,民政部宣布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所操纵的组织为非法组织,明令禁止‘法轮功’修炼者不准上访后,我还坚持在7月22日和23日连续几次致电省政府为‘法轮功’鸣不平。在2000年8月4日,我特意把从因特网上转载下来的有关‘法轮功’的资料复印后到处散发,被依法劳教3年。”
据海南省劳动教养所的工作人员讲,起初,王和清每每碰到帮教人员揭批“法轮”时,都要争辩不休。王和清的真正转化是来到劳教所一段时间之后开始的。王和清在一则日记里也写到:“从这时起,我也开始对别人所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。如有人问我:‘你们总是讲真,你们师父李洪志却随意更改自己的生日,这算不算做到了真呢?’;‘你们总说为别人着想,与人为善,可是,你们为了自已修练,连父母、子女以及其他亲人都不顾了,这能叫与人为善吗?’‘你们总是说要做好人,不干涉政治,可怎么那么多人冲击中南海,这不是干涉政治是在干什么?’面对这些难以回答的问题,我才开始考虑自己的立场上是不是真的有问题。”
王和清说,观看了《反思与觉悟——李昌、姚洁访谈录》后,我对“法轮功”的怀疑开始加深了。我想,李昌、姚洁是与李洪志联系最密切的,也是最忠于“法轮功”的,如今他们都站出来揭批“法轮功”,肯定是有道理的。那些天,我几乎每夜难以安眠。回首自己所干的一些蠢事,感到无比悔恨。我暗暗打定主意,从什么地方跌倒就从什么地方爬起来。
此时的王和清有这样一段日记:“在过去三年多的时间里,我走过了一条学法、弘法、护法的路子,进入了‘法轮功’这个怪圈子,几乎不能自拔,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生活娱乐圈子越来越小,甚至连一些原来相处很好的朋友,也不愿意接触了。在1997年9月至1998年10月一年多的时间里,在早晨上班的路上,我乘坐班车看书学法;干了很多藐视法律、对抗政府的蠢事,非法上访政府机关,非法复印法轮功资料,散布敌对言论和敌对情绪。现在回想起来,真觉得对不起党、对不起政府。”
清醒后的王和清在日记中有这样一段话格外引人瞩目:“在敛取钱财方面,李洪志真可谓技高一筹。我们学法练功的人,几乎都是‘法轮功’系列产品的消费者,都争相购买成套的书、成套的讲法磁带及原装功带,少则花上百元,多则数千元。有些经济困难者,哪怕忍饥挨饿,也要去购买李洪志非法出版的书籍、画像、音像制品、徽章等‘法轮功’系列产品。所谓的弟子花钱消费之时,也就是李洪志财源广进之日。李洪志靠‘法轮功’在经济上起家后,还想拿我们做人质,与党和政府为敌,是可忍,孰不可忍!”
2001年1月2日,王和清在日记里写道:“李洪志鼓吹‘最后圆满顶住压力走出来’,‘修炼成佛、白日飞升方可进入法轮世界’,充分暴露了李洪志的本质。如果我们认可接受了李洪志的‘圆满说’,也就等于承认了李洪志是宇宙最高主佛的地位,也就等于他叫我们干什么就得干什么。采取‘教主崇拜’的方式,目的是企图拉拢腐蚀练功者,明目张胆地同政府作对、与人民为敌。‘业力说’是‘法轮功’更具蒙蔽性、破坏性的歪理邪说。‘业力说’包括思想、病业、苦难等几个方面。‘病业论’是‘业力说’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‘法轮功’完全走上邪教道路的一块铺路石。相信了它,就等于相信了‘法轮功’可以包治百病,不用吃药打针。试问李洪志和‘法轮功’的这些做法,与‘大卫教’、‘奥姆真理教’有何两样?”
在2001年1月4日的日记里,王和清直截了当地批驳了李洪志的虚伪性:“在反人类反科学方面,李洪志一面鼓吹人类科学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,而只有他讲的佛法才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的超常科学。他大谈另处空间,宇宙真相,无神不灭等这些看不见、摸不着的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,来麻醉人们的思想。而他自己却躲在国外享受着现代科技的文明成果,住豪华别墅,坐宝马名车,还在因特网上建网站发布指令,胡说八道,真是恬不知耻。”
2001年1月30日,王和清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发的几位“法轮功”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引火自焚的悲惨场面后,几乎彻夜未眠。他又写了许多:“我深为自焚者痴迷到这般地步而痛心,也深为那些至今尚未转化的顽固分子而担忧。血淋淋的事实再次说明,是党和政府最关心群众,而不是李洪志及其一伙代理人。我们把李洪志当神看,他却不把我们当人看。血肉之躯人为地被一股邪火烧死烧干了,而李洪志却说与他无关。然而对几名自焚未遂者,党和政府却表现的那么宽容、那么慈悲、那么有耐心,这才是真正的关心人权的表现。这一恶劣事件再次向人们敲响警钟:追随邪教最终将害人害己。”(转自新华社)